证。”
“公诉人,你有证据要出示吗?”
“有。”
公诉人点头,开始出示证据。
首先出示的是与常俊毅有关的几次网课B破录屏文件,清楚的展示了常俊毅是怎么对陈亚萍进行侮辱的。
对于这份证据,严守义没有进行反驳。
他的重点也不在这里。
接着,公诉人出示了医院出具的报告。
在报告中有这么几个关键信息:陈亚萍身体健康,并无心梗发作历史,当日心梗发作时间,死亡时间等。
“被告方,你们对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法官问道。
常俊毅眼巴巴的看向身旁的律师。
严守义这次没有保持沉默,递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起身开口道:“我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无异议,但不认可其证明力度。”
“公诉人这份证据只能证明被害人是首次心梗发作去世,但并不能证明,她的死与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要知道,我方当事人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孩子,虽已成年,在法律上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毕竟年龄还小,经验不足,社会阅历也不够丰富。”
“而且我了解到,案发之时他处于离家出走状态,独自流浪,没有经济来源,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绝对没有太过强烈的主观恶意。”
“我方当事人的行为确实构成起诉状中提及的三个罪名,但他只是想活着,我们不能粗暴的将所有后果都归咎于他。”
“这不仅对我方当事人不公平,也无法体现我国的法制精神和人文关怀!”
不得不说,严守义确实有点水平,不仅质疑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还把话题直接拔高到另一个高度。
他承认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三个罪名成立,但质疑其在因果关系上的证明力度。
这是很聪明的一种质证策略——避重就轻!
承认对自己最有利的,反驳对自己最不利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他的辩护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从道德和个人情感的角度,他的发言让人无法接受!
“你说的什么屁话!我妹妹都被他们害死了你居然还在帮他们脱罪,我呸!”
“你这是什么狗屁律师,为了赚钱,真是良心都不要了是吧!”
“人渣!畜生!”
“这亏心钱你拿得心安理得么?你晚上睡得着觉么你!”
“……”
不少被害人家属激动无比,纷纷出言狠狠指责严守义。
整个审判庭都嘈杂了起来。
在他们看来,严守义完全就是为了钱睁着眼睛说瞎话的黑心律师,毫无底线,毫无人性!
“咚!”
法官再度敲响法槌维持秩序,并警告了一番。
接着公诉人起身发言。
“我不同意辩护人的观点,难道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想活下去,就可以犯罪?就能侵犯别人的权益?”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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