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_从绣春刀开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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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他与阿蓉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一个多月。

  这家伙有个毛病,喜欢勾搭有夫之妇。

  而且,还特爱兔子吃窝边草。

  宋吉手下有个叫阿财的就住在这附近,其妻郝氏,三十余岁,长得水灵灵跟个小白菜似的。

  有一天,宋吉无意中偶遇阿财夫妻二人在街上买东西,不由惊喜不已。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郝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

  明明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却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个青楼女子一般。

  对付这样的女人,宋吉有着丰富的经验。

  于是上前热情地与阿财打招呼,搞的阿财颇有些受宠若惊,并主动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娘子。

  没过几天,宋吉找了个借口,让阿财与几个伙计一起出趟远门,没个十天半月的回不来。

  过了几天,宋吉找上门去。

  少东家登门,郝氏自然不敢怠慢,忙里忙外的招呼着。

  宋吉假惺惺拉了几句家常,并说派阿财出远门是出于信任。

  郝氏一听,更是感激不尽。

  临走时,宋吉掏出一支玉簪道:“路上经过金玉楼,看着这碧玉簪子不错,正好配你这样的美人儿。”

  一听此话,郝氏不由一脸滚烫:“少东家过奖,奴家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是什么美人。”

  “本公子说你是,来,本公子帮你戴上。”

  “啊?这……”

  郝氏有些左右为难。

  毕竟,她一个良家妇人,哪能随意收一个男人送的礼物,而且还要帮她戴上。

  但,这是少东家,她又不好得罪。

  重要的是,金玉楼卖的玉簪,价值一定不低。

  她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就在郝氏扭扭捏捏,欲拒还迎之时,宋吉却笑了笑,上前将玉簪别在郝氏头发上。

  然后退开两步,本想吟上两句诗附庸风雅一番。

  结果憋半天憋出一句:“簪子美,人更美!”

  “多谢少东家。”

  郝氏一脸羞涩,侧腰福了一礼。

  “好了,没什么事本公子先回去了。”

  宋吉是个花中老手了,知道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

  而且,徐徐图之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两天后,宋吉再次登门。

  对于阿财那边的动向,他心里是很清楚的,至少还得七八天才能回来。

  所以,他不急。

  这次来,他自带了一个食盒,里面有酒有肉。

  郝氏迎出来时,宋吉发现她头上戴着那支玉簪,便知好事已有七八分。

  二人心照不宣,一起喝了几杯。

  临走时,宋吉留下了十两银子,喜得郝氏欢天喜地。

  毕竟,阿财在宋家当下人,一个月工钱也才几百文,十两银子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了。

  第三次来……

  宋吉几乎没费什么神,一切水到渠成。

  之后,宋吉一度沉浸于郝氏的温柔乡。

  阿财刚回来,结果第二天又被宋吉借故派遣,这一次走的更远,至少一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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