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云shòu进化_地球第一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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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也不管其发表言论时是否在以色列国土上。2014年1月以色列国会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主旨是在日常话语中禁止任何人呼其他人为“纳粹”,同时也禁止任何人佩戴黄色六角星作为抗议政府的举动。

  2012年,俄罗斯通过立法,对宣传及公开使用纳粹标志的行为依法进行严惩。俄罗斯清醒地看到了历史虚无主义的危害,2015年7月俄罗斯成立了“与以危害俄罗斯利益而篡改历史行为斗争委员会”,普京签署法案,把否定苏联二战胜利成果、歪曲战争性质、歪曲历史事实认定为违法行为。

  欧盟《反种族主义和仇外框架决议》规定:公开纵容、否认或严重歪曲依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所定义的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以及依据纽伦堡审判,对危害和平、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行为处以刑事制裁。

  二、国外惩治否认、鼓吹、美化法西斯言论及模仿法西斯行为的案例

  1、罗贝尔·福里松案

  在法国《盖索法》颁布前,巴黎大学教授罗贝尔·福里松(拥有英国、法国双重公民身份)一直在研究确认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方法,尤其是通过煤气窒息致死的证据。

  就在《盖索法》颁布后不久,他接受了《法国月刊》的采访,重申了其个人观点:“在纳粹集中营不存在灭绝犹太人的杀人毒气室。”在1990年9月这一采访发表之后,11个法国抵抗战士和“被放逐德国集中营者协会”对福里松和上述杂志的编辑帕特里斯·布瓦佐提起私人刑事诉讼。巴黎大审法院第17轻罪法庭于1991年4月18日通过判决,宣判福里松和布瓦佐犯有“对危害人类罪质疑罪”,并对他们课以近33万法郎的罚金。

  2、大卫·欧文案

  欧文上大学期间就因经常在学生刊物上发表右翼言论而声名狼藉。1963年,他出版的第一本著作——《德累斯顿的毁灭》,内容是大肆渲染和批评二战时期盟国对德国德累斯顿的轰炸。1977年,他出版了《希特勒的战争》。在该书中,他宣称希特勒没有下达灭绝欧洲犹太人的命令,他得出的“结论”是:大屠杀的命令是希姆莱背着希特勒下达的。欧文表示,他希望通过这本书洗清“历史加给希特勒的恶名和污点”。

  由于这些错误言论,从1992年开始,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南非等国限制欧文入境。同年,德国政府明确宣布欧文的观点是荒谬的,他的言论在德国被禁止。2005年11月,欧文接受一个右翼团体的邀请,前往奥地利演讲。就在他驾车入境时,奥地利警方将其拘捕,依据相关法律,奥地利法院判处他犯“歪曲、严重贬低及否认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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