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沈括切断了身上的束缚,并将石头扎进距离自己最近的野狼眼睛里。
野狼吃痛,疯狂反扑。
沈括不与它打斗,她打不过,冲上去就是送死。
所以她回身迅速往树上爬。
村里的孩子都会爬树,沈括经常挨饿,蹿到树上摘果子是她不被饿死的技能。
她爬的快,甚至在狼扑上来咬她的时候,踩着对方的头纵身往上奋力一跃。
有狼的借力,她很快爬到距离地面四五米的树枝上,冷眼端详树下不断用爪子摩擦地面,咆哮的狼群。
沈括了解它们不会爬树的习性,吃不到她它们自己会走。
想了想,沈括背靠树干闭起眼睛休息。
她很累,又累又饿又渴。
“呦吼~老大,这里有个小姑娘,胆子还挺大!”
狼群后面走出来五六个身穿迷彩服的男人。
“鹰哥,这小孩胆子大手脚也灵活,刚才爬树的反应就算我们几个也不能比她快多少。”
被叫鹰哥的人是迷彩服男子的队长,他脸上有道疤,疤痕从额头左上角一直划到嘴角右下角,几乎把整张脸一分为二。
鹰哥给自己点了根烟,当着狼群的面抽起来。
他不把野狼放在眼里,嚣张的举动明显激怒狼群。
它们咬不到小女孩,还咬不死
他们吗?
“啧,不自量力。”鹰哥把烟叼在嘴角,挥了挥手指挥道,“动手!!!”
“是!终于能活动活动筋骨!”鹰哥的手下三两下就解决了狼群,待到野狼尸体全部平躺在地,鹰哥嘴角的烟还没抽掉一半。“扫兴。”鹰哥把烟丢在地上踩灭,走到树下抬头问树上的沈括,
“小孩,问你个事,你怎么大晚上一个人在林子里,你家人呢?”
“……”
“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好奇,或者单纯想着找一批人,一批……唔怎么说呢,一批没手续越境的坏人,男女都有,问你父母打听点情况,看看他们见没见过,你可以带我去找他们吗?”
荒郊野岭突然出现一个女孩,怎么看怎么奇怪,鹰哥想到自己的任务,突然觉得面前的小孩可以利用一下。
“你们想知道什么可以直接问我。”沈括从树上跳下来,正好踩到一只野狼的尸体上,缓冲她从树上跳下来的足底震动。
她没事,狼被她踩出血渍,溅在她白皙的脚踝。
沈括看也不看,抬头直视刀疤脸的鹰哥,“虽然我不需要你们的帮助,但既然你们出手,我也可以帮你们!”
鹰哥觉得眼前的小孩有点意思,无所谓道,“行,你带路。”
沈括走在前面,她被打的浑身难受,走起山路也一瘸一拐,却拒绝任何人的搀扶,坚定不移走到最前面。
鹰哥的手下黄毛也算见过风浪,愣是被沈括的毅力给吓住,“老大,她真的是小孩吗?不会是侏儒什么的吧?正常的小孩会像她这样?”
“闭嘴,跟她走走试试看。”
鹰哥在林子里翻了半个月都没找到线索,现在凭空出现的女孩是唯一的突破口。
走在最前面的沈括,将人带进村子。
现在是晚上,村子没什么人,大家更没有在门口点灯给路人照亮的习惯,所以村子里黑漆漆的。
黄毛七拐八拐跟沈括进村,与同伴的眼里都有震惊之色。
显然他们都没料到山里居然会有村落,难怪会凭空出现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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