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一百四十三章 军区大赛_和校花合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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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校花合租的日子!

  林某人打了他一下,又从怀中掏出几根银针来,笑道:“你先坐好,我帮你把这劳什子艾滋给治好再说。i^”

  一个人如果想要治疗艾滋,通常得换血。若是病情后期,怕是全身的血都得换掉。

  这在医学界上是不可能的,但在林某人眼里,没什么不可能。

  当然,他是没那个时间给这家伙换血的,用的是另外一种方式。

  因为他可以通过银针,把法力输送到这家伙体内,绕行一周,就可以直接把那些病毒之类的东西给杀死了。

  这才是真正的修仙者,有起死回生之大功能。

  不然修行只一人修行,修行路上得多寂寞?

  林某人手段无穷,又是神医,虽然没给人治疗过这种病,但还是有办法的。

  这一回扎针时间比较久,差不多耗费了两个小时,林某人这才松了口气,笑道:“去吧,理发买衣服,这儿是钱。”

  林某人随手扔给他十来万现金,让他自己去了。

  乾坤锦囊不在林某人手上,不然他就可以取好多好多现金放到里面了。

  但以他如今手段,想要在身上多放点现金,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张志勇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拿了钱,立马就跑了出去:“大哥,大恩不言谢,我先去了,你等我。”

  直到这时,唐强才带着几个家伙跑了过来,对林晚杰笑道:“大哥,没想到你这么神啊,连艾滋都能治好。

  林某人瞪着他道:“唐强,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你是『乱』搞得了这病,我肯定不给你治的。”

  唐强吓了一跳,本来心里那点小九九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其他人吃完都陆续散场了,林某人却坐在这儿,似乎在等张志勇回来。

  没办法,他和张志勇不仅是同学,这家伙对自己也极其尊敬,有什么事就喜欢找自己。

  对于这样的人,林晚杰还是很喜欢的。

  等他回来的时候,都已经快十点了,整个人容光焕发,青春满面:“大哥!”

  他抱住了林晚杰,却被林某人给推开了:“混蛋,我不搞基,别恶心我。”

  张志勇尴尬一笑,说道:“大哥,走,我们吃饭去!”

  几个人一起去大吃了一顿,张志勇喝的酩酊大醉,他激动啊。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有什么比别人告诉他,你还可以活五十年让人开心呢?

  这一刻,在张志勇心里,女人、金钱、权力什么的,都是浮云了。

  翌日清早,林某人来到了军区。虽然他是走过来的,虽然门口的守卫已经换了一轮又一轮,但新的守卫还是认出了林晚杰来。

  没办法,林晚杰不仅是商界传奇,也是军中传奇。

  最年轻的中将,有着无穷无尽的手段,这样的人,值得任何一个人记住他模样。

  林晚杰很是开心,笑眯眯拍了拍那个守卫的肩膀,笑道:“你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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