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两百七十五章 战乱之地_我的猛鬼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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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光不会了,那你就安静点,最好别发出声音,懂了吗?”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我不会?陈晓光有些不忿,可是想想,自己好像连英语对话都做不到,只能无奈得回答道。“是,没有你们的指示,我是不会出手的。”

  陈晓光看向王梦秋,王梦秋有些恼怒道。“看我干嘛?我也不会,不过我会英语,和外国人交流肯定不成问题的。”

  王梦秋有些得意洋洋,这家伙也不靠谱啊。

  刘念带着两人,走进一个比较偏僻的酒吧中,一进去,陈晓光便感觉到有一大半的人在扫视着他们,陈晓光有些疑惑,这家伙还想喝酒不成?

  刘念带着两人直接走进后台,打开一扇门,一家军火店,竟然隐藏在酒吧后面?

  “其实在这里军火可以摆在明面上的,甚至有很多军警会将军队的装备转卖出来,这里的混乱程度实在罕见,不过这里有一些外面买不到的好货色,不用担心起啊,其实没有你想想中的那么贵,比如那柄沙漠之鹰,售价一千美元,弹夹一个六美元左右,还有冲锋枪,ak之类的,几乎你听说过的枪这里都有,甚至还有手榴弹,这东西外面可买不到呢。”刘念向两人解释道。

  看着墙上挂着的琳琅满目的枪械,陈晓光有些愕然,男人对枪械跟车都有浓厚的兴趣,陈晓光也避免不了,看到这么多枪械,陈晓光有些激动了。

  “我想要沙漠之鹰。”陈晓光道,这家伙只知道沙漠之鹰跟ak47,别的都不知道,他听说沙漠之鹰后坐力大,威力也大,而陈晓光这家伙力气大得恐怖,不怕后坐力。

  刘念看了陈晓光一眼,点点头,接着上前跟那老板一阵叽里哇啦得说着,反正陈晓光一句话都听不懂,只是看到刘念跟那老板商量了好一会,才买了一大堆的枪械。

  陈晓光买了两柄沙漠之鹰,只是他有些心虚,因为他从来没有用过枪,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大概就是那么一回事。

  刘念使用的是一柄冲锋枪,看起来很短,反正陈晓光是认不出的,而任常愚也是冲锋枪,当然也有手枪以备不时之需,陈晓光还买了几把短刀,藏在腰间,比起枪械,刀让他更有安全感。

  全副武装完毕,陈晓光他们才离开这里,接着又去买了三辆摩托,弄到大半夜。

  “血狼知道田七小姐的踪迹,我们可以去那里打探情况。只是,血狼可是一群杀人无数的雇佣兵,连老人跟孩子都下得了手,你们可要小心了。”刘念道。

  两人点点头,表示明白,这才悍然发动摩托车,三人骑着摩托车,向城外驶去。

  三人并不知道,自己才刚到这里,就已经有人盯上他们。

  远处的一脸车内,一个大汉拿着手机。“老大,他们往正东方向去了,这三个人绝对是有钱人,我已经打探过来。”

  “我知道了,不过毕竟只是小鱼而已,没有多少肉,算了,当饭前甜点吧。”电话里传来冷笑声,那汉子浑身一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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