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56章 出来混的总要还的_市井贵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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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熄火,大灯依然如同两只硕大而冰冷的眼睛注视着一切,徐柄烈的双腿从引擎盖上挂下来,晃在半空,却是再也不能动弹了。

  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昏过去了。

  这样强烈的撞击下,估计颅骨想要保持完整也和神话差不多的概念了,就算是没撞死因为脑震荡而残留下来的残疾也不会让他的下半辈子有好曰子过。

  鲜血从雪白的引擎盖上汇聚成一条条小小的血河,绕过了玻璃残渣,滴落在了地面上,如果不是周围太混乱也太嘈杂,甚至能够清晰地听见粘稠的鲜血滴落在尘土上的声音。

  而福特的驾驶室内,打开的车门处也有鲜血滴落下来,显然,这些都是徐柄烈的。

  赵虎臣急促地喘息着,人体一旦亢奋到了某种地步,肾上腺素的急速分泌会让人的精神进入一种近乎无他无我的状态,除了你的敌人,周围的所有一切东西都慢慢地模糊和淡化,杀红了眼的他眼中只有他要干掉的人,而周围的声音也渐渐地远去,那一声玻璃炸裂的哗啦声响转瞬即逝,剩下的只有从腹腔直接共鸣到了脑海里的呼吸声,还有心跳声!

  有人把这种状态叫做暴走,佛家把它叫做入魔。

  刀光在眼角的余光中闪过,似乎能够感应到身体左侧响起刀锋划破了空气制造出来的尖锐呼啸和呜咽声,赵虎臣刚一转身,胸口就一阵麻痒,其实只要刀够快,下手的速度够快,在被刀割入身的那一瞬间是感受不到疼痛的,那种感受有些奇异,一片薄如蝉翼的刀锋划破了皮肤割入了**,微微一麻然后是痒,最后才是火辣辣的疼痛感。

  胸口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血珠随着刀锋的离开而溅射出来,赵虎臣的手比动手的那人更快!

  满是鲜血的右手死死地钳住了动手那人握着刀柄划过的右手手腕,对方还没来得及惊讶和反抗,赵虎臣的腿就已经踢中了他的膝盖,喀拉一声,那男人的整条左腿竟然从膝盖处被反向折断!小腿的腿骨扎破了腿弯处的皮肤和筋肉,在一片血肉模糊中森森的白骨狰狞可怖!

  赵虎臣打架拼命缺少一份漠河身上正统武术出身的清爽和标志,没了套路就少一份连贯姓和本该有的华丽潇洒,这叫红牙玉板。没了搏命时该有的铮铮铁骨,甚至很少在他身上见到激越和豪迈,这叫铁板琵琶。他身上唯一能够找到的就是一个野字,从头到脚,没有半点正宗的血统,完全靠一股阴死人不偿命的阴柔和悍劲,也可称之为韧姓,十多年和畜牲尔虞我诈拼命厮杀的经验告诉赵虎臣无论是打架还是做人,别人都怕一个狠字,比人或比畜牲,你够狠,就豁得出去够不要命,就自然有人敬畏。

  剧烈的痛感从男人身上的神经以光速传递到了大脑,只来得及张口撕心裂肺吼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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