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章 疯子_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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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他人的东西。”

  父亲弯下腰。期待又严肃地说,“我地孩子,我爱你,不想你变成一个懦夫,科摩家族永远是拜伦的王,一位大君应当坐在御座上。”

  这是爱么?

  朱利尔斯不清楚,他只知道,父亲总是警惕又忙碌,从未听到。他温和地和自己说过话。身边的护卫侍从,没一个能交流的,只会回答,“是,我的殿下”或者“请别,很危险,殿下。”

  孤独感让朱利尔斯发狂了,他不了解《君主论》和《强硬手腕》那些经典著作的内涵,只知道死记硬背,他用锐利地刀片割自己的手臂,疼痛让可怜人感到他不再是具行尸走肉。

  “你再干什么!”父亲知道了这件事,赶来,揭开他的衣袖,心疼不安地看着结疤的伤口,问道,“疯了吗?”

  “不,我发觉自己怕疼,所以想锻炼忍耐。”慌乱中,朱利尔斯撒谎了。然后他看到父亲眸子里闪烁着赞许,“好孩子,科摩家的后代都是坚强地人,但这种锻炼的法子太疯狂,你可以……”

  朱利尔斯没在意父亲的循循善诱,他只在心里呐喊,“父王夸奖我了!”

  他突然爱上了受痛的感觉。

  另一个人生中的意义,是十一岁那年的某个夏日。

  他瞒着父亲,躲在花园里,想模仿昔日那些伟大和永恒的诗人,创造一行长诗。

  他绞尽脑汁,用繁花似锦的修饰语来妆点文字,浑然不觉外界,直到一只纤细,皮肤白净得宛若透明的手,蛮横地将写满字地纸夺了过去。

  “……那是装我罪恶的灵框,蛆虫、苍蝇和腐烂,地狱的尽头,我的归宿……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话的是位穿着男式夹克,头发短短的姑娘,她不以为然地评点着诗词,“无病呻吟,毫无力度。”

  她背对着阳光,脸庞被阴暗的影子笼罩,金色的灿烂的光顺着她的身躯蔓延,一瞬间,朱利尔斯以为自己看到了游步人间的美神。

  “我……我是想写首诗,力图描绘出绝望心境,您知道,悲剧往往是不朽的。”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只靠美丽的文辞,写出来的也是苍白无力。”

  “您很懂诗与艺术?”

  “不,我烦那些东西,不过世上许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她斩钉截铁地说,“力!不论是欢喜,还是悲哀,文字想打动人心”必须充满力。”“那什么是力?”

  “嗯……”对方好像没词了,她跺跺脚,仔细想了片刻,忽然把手中的纸揉个粉碎,“瞧,这便是力,把喜欢的、珍惜的事物打烂,破灭。”

  朱利尔斯不知道这位刚成年的姑娘只是在嘴硬,他从未见到过,有女性用如此成熟的口吻和他交谈,宫廷里的都是群说话细声细气的侍女,他又懂了两个词:“倾慕和……毁灭。”

  他去问父亲那个女孩是哪家的小姐。“金雀花家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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